1月29日珠海疫情及相关最新消息汇总,新增2例确诊病例
以下是今天的疫情及相关最新消息:
1月29日9:05,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确认了珠海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*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。截至目前我市累计确诊病例14例。新增确诊病例情况如下:
患者一,女性,23岁,珠海人,是药房工作人员,发病前未曾离开过珠海。1月22-23日,患者上班时两次接待了同一名来自武汉的发热顾客,顾客要求测体温并购买了药物。25日中午,患者自感发热,前往中大五院就诊后即进行隔离治疗,目前为普通病例,病情稳定。目前患者接待的发热顾客已被找到,正在接受隔离*。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均已隔离观察,目前无异常。
患者二,男性,61岁,湖北人,1月19日从武汉乘飞机到达珠海,22日经拱北口岸过关至澳门,24日经拱北口岸返回珠海,24日中午出现发热前往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,25日被转送到中大五院隔离治疗。患者为普通型病例,目前病情稳定。
据昨日我市疫情防控专家委员会分析研判认为,当前珠海疫情主要处于输入性病例转本地病例,传播途径主要表现为近距离接触传播。因此,在维持当前“外堵输入、内防扩散”防控策略的同时,关口前移、重心下移,做好社区防控是关键。目前,我市正在全力推广“网格化管理”防控模式,由街道社区或乡镇农村负责,实行网格化管理,拉网式筛查。组建街道村委干部、卫生健康、民警组成的“三人工作组”排查疫情发生地来珠人员的健康情况,最大限度控制*源。
编辑:于晓晓
素材来源:南方都市报
各超市、商场、农贸市场及相关经营者:
针对当前新型冠状病*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,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,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有序,尤其保障粮油、蔬菜、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,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现对各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:
一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》、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等价格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,合理定价,诚信经营,特殊时期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。
二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,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、标价内容真实明确、字迹清晰、货签对位、标示醒目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捆绑销售、搭售其他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坚决杜绝虚构原价、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。
三、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,囤积居奇、哄抬物价、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,不得利用疫情事件采取不正当手段违法大幅提高粮油、蔬菜、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,恪守社会公德,诚信经营。
四、加强自律,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高、过快上涨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。
五、除生产自用外,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,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。
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,各超市、商场、农贸市场及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,积极开展自查整改,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。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,对于情节严重、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。
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,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或线索,请拨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。
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0年1月28日
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即可订阅
投稿、爆料、推广
请联系SOHO君私人微信:soho0756QQ :2327741284
电话: 18607568027
▼点阅读原文输入关键字搜索珠海精彩内容